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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负荷活性污泥/化学絮凝工艺”是伪劣科技成果

日期:2005-10-22 21:39:18  点击:  上传者:sunkille  来源:中国环境工程技术中心

内容摘要 负荷活性污泥/化学絮凝工艺(简称 BC法)是一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的化学—生物污水处理工艺,曾经被鉴定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但是,回顾BC法试验的全部过程,我们发现该工艺的基本数据中有意识的缺漏了污水处理运行中的重要指标—污泥增加量,因此,如果考虑BC法大量污泥增长以及化学污泥的难脱性,该工艺不仅不能减少基建和运行费用,反而需要增加投资和运行成本25%-30% ,工艺的经济性不能成立。

 一,前言。
高负荷活性污泥/化学絮凝工艺(简称 BC法),是西南市政设计院周克钊提出并命名的一种化学絮凝/(高速曝气)活性污泥法的混合式污水处理方法(工艺),从88年起,连续被列为七五,八五科技攻关项目。专题编号为:85-908-03-03,试验时间: 85 - 95年底。该项目的中,小试经鉴定为“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并作为“污水处理新技术”载入“废水处理新技术”一书。(建设部1989年编),公开对外发表。其生产应用试验由蛇口工业区污水厂协作西南市政设计院实施。
BC法的具体内容和目的是试图在高负荷的条件下(压缩曝气池容积,缩短污水曝气时间)用投加三氯化铁的化学絮凝帮助活性污泥处理,从而达到出水合格,节约曝气池基建费用和运行费用,显著的节约能耗和费用的目的,根据“八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子专题合同,该试验的目标为:出水水质符合国家二级处理厂出水标准。工程造价及运行费用与常规生物处理相比节约10%—20%。因此.该工艺是一项主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污水处理工艺。
但是,事物是多个矛盾的统一体,研究一项工艺,在强调一个矛盾对事物的作用时,我们决不能故意的去掩盖其它的矛盾,特别是影响事物性质的主要矛盾。“BC法”正是在这点上发生了严重的错位。

二,当代活性污泥法改进的国内外研究水平
按照目前国内外的研究水平,活性污泥法改进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活性污泥法存在的三大问题上,
A, 装置的效率低,能量消耗大。
B, 处理构筑物相当庞大,工程造价高,占地面积大。
C, 剩余污泥量多。一般的活性污泥法每处理1米3污水产生80克干污
泥,污水的污泥处理成本按上海市2000年的测算约为0.16元,与国内大型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部分成本0.3~0.45元/T相比,约占成本的35%~50%,与发达国家的测算大致相当。
因此,各国的科学工作者正在积极研制和开发效率高,污泥少和节能的装置和流程, 尤其在污泥处置的研究上,首先考虑的是通过改进污水厂的处理工艺等减少污泥的产量。所以,我们看待一项污水处理工艺的研究成果,无疑应该从上述三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化学—生物法的研究当然是活性污泥法改进的一个途径,但是把它强调到当代污水处理技术的“最”重要发展趋势,未免显得片面也不符合客观存在的实际。(见周克钊“生物/化学(BC)法处理城市污水研究”)

三,“BC法”的“国外经验基础”?
1,周克钊提出并命名“BC法”自称依据的是所谓“国外经验基础”,然而,在全部的“BC”试验资料中我们却根本看不到其关键“经验”究竟出自何处?然而,根据我们看到的资料,这种生物/化学处理工艺国外(瑞典)早在1973年就有300多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已经采用,而其所以采用这种工艺的目的完全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出水的水质,然全没有涉及到提高经济效益。鉴于欧洲不少国家由于能源,土地,出水要求等原因,原先不少污水厂采用的是化学处理方法,但这种单一的化学絮凝处理对BOD的去除效率比较低,因此,为了保证BOD和磷的去除率,逐步发展了生物和化学相结合的工艺。但是资料中关于生物处理部分的介绍并没有提及使用高速曝气,相反的却有不少介绍延迟曝气的章节。同时,对于这种工艺的缺点却已经非常明确的提出:“污泥增加较多,化学污泥脱水性差,增加了污泥处理费用,同时改变了水的总溶解固体组成,可能水中氯离子或硫酸根离子增加“。(“国内外城市污水处理水平p21”)对上述资料中这种结论性意见,“BC法” 提出人是完全清楚并且在“BC法”研究报告中完全认同的。(见建设部七五科技研究项目编号75-14-03城市污水简易,高效,经济处理技术研究报告。下同)但蹊跷的是,这种“认同”在随后进行的”BC法”全部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却置它于不顾,完全排斥于经济可行性研究之外,充分说明了“BC法”本身具有不可统一的矛盾。陷于二律背反。

2,周克钊的BC法“新思路”和“重大发现”
周克钊的“重大发现”和“新思路”,其实,就是把国外资料中仅仅提高出水水质的目的一跃为可以“显著提高经济效益”。他发现“采取上述生物合成和化学助凝的技术路线,即可能在消耗较少的氧和较短的曝气时间下,取得相当的净化效果,可以显著的节约能耗和费用”,同时,由于引入了化学絮凝机制,处理效果和运行稳定性也将得到提高,传统生物处理重在氧化分解,而”BC法”则重在分离,“BC法”的新思路,许多研究者已有所认识,但不够明确,该思路的明确提出,对污水处理的理论和实践显然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周克钊这种突如其来的 “新思路”我们感到莫名的惊诧,我们无法理解这个自称来源于国外经验的“BC法”其“重大发现”怎么竟然会和上述国外资料大相径庭,“BC法”提出人这种建立在高速曝气上的高效,经济的“重大发现”其理论基础和经验依据究竟来自于何处,凭借了什么根据和分析能够推导出“采取上述生物合成和化学助凝的技术路线可以显著的节约能耗和费用?作为这样一个基础性的问题,“BC法”提出人在全部试验中从来没有作出过任何的回答,也没有进行过任何象样的可行分析,对此,我们无法认同这竟然是一项” 科学”的技术。

3,“BC法”对于“污泥增加”问题的态度
就在“新思路”沉浸于“BC法”高速曝气优越性的大加发掘,大加发现之
下,对于国外资料中明确提出的“污泥增加”及其在高速曝气中的“量”的变化,设备及处理费用的增加等一系列重大问题,“BC法”的提出人不仅不去“发现”,却不断的予以淡化,逃避,以至隐瞒,掩盖。我们看到,在整个“BC法”试验过程中 “BC法”提出人自始至终对此从未作过那怕是一点的认真比较和评估。甚至,为了突出“BC法”的优越性,“BC法”提出人竟然荒唐的,不惜对污泥进行 “美”化,不加条件的提出什么污泥是一种资源“保存它比传统方法去消耗它来得经济合理”,有意的回避对污泥这种“资源”处理的严格条件和昂贵的处理费用,在他的眼里污泥居然离奇的成了“越多越经济”,但是,梢有污水处理常识的都知道,在现代污水处理水平上,即使是资金和技术比我们雄厚得多的发达国家,污泥处理都是一个难题。资源化无疑是污泥处理的一个方向,但这决不是可以简单的,绝对的把它等同于经济化,更不能把资源化解读为不需要进行处理,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资源化需要的反而是更加严格的,深度的处理。根据上海市的情况,资源化(如农用)还面临着土地,二次污染和运输,检测手段等诸多“极大的困难”。(见“上海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途径探讨”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最终处置方式的探讨”)因此,减少污泥无疑是世界污水处理工艺改进的一个重要方向和经济的途径。“BC法”作为一项主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污水处理工艺,其提出人对于这样常识性的问题一再的加以回避,掩塞,误导,有意的片面突出减少曝气时间的有限效益,这对于一个市政工程专业研究人员绝非是一种偶然,更非是什么大胆创新。
在“BC法”提出人向蛇口污水厂推销“BC法”时,周克钊在这个问题上更是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在他向蛇口提供的全部“BC法”的介绍中居然对“污泥”绝口不提,讳莫如深,甚至彻底到从头到尾一“泥”不见,对“BC法”严重的污泥增加问题实行 “全面封杀”,用这种手段达到了蛇口工业区与其合作的目的。(见蛇口工业区”BC法”生产试验初步计划中课题情况5,技术特点)。
然而事实是无情的,这种完全违背科学和道德的手段一旦被生产试验中大量污泥增加的事实所识破和揭露,所谓““BC法”“的可行性,实践性,经济性理所当然的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完全凸现了”BC法”的真实面貌,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BC法”提出人被迫转而又抛出了所谓污泥增加10%左右的“理论计算”,试图重新返回到“污泥增加较多”的国外资料层面。然而,对于 “BC法”用高速曝气创造的经济神话,此时的“国外经验”已经被篡改得面目全非,这样的“计算”那里能找得到什么经验依据?(参看本文第二,三部分)

二,“BC法”的中,小试验
作为一项国家级七五,八五攻关研究项目, BC法其小试和中试在1991年通过了XXX鉴定,被誉为 “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见西南院初步计划和有关资料))并作为“污水处理新技术”载入“废水处理新技术”一书。(建设部1989年编),公开对外发表。但是,分析“BC法”试验的“研究报告”,我们发现其内容居然充满诡秘和蹊跷。

1,不能再次确认的“最优数据”
按照“新思路”进行的”BC法”小试、中试的528天中,其处理出水全面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仅有143天,达标率仅为27%, 远远落后于一般污水厂年出水达标率 =>95% 的水平。
其次,该试验从小试阶段中遴选出来的少量(四个,仅32天)“最优阶段”(即达到试验要求,出水合格的阶段),没有经过那怕一次的重复确认,(作为试验是完全可以,也应该进行的),因此,对试验中少量成功,大量失败的原因,试验人根本没有找出规律性的认识。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在所有小试,中试的几百次试验中,作为一项工艺的关键数据“污泥产量” 既没有污泥排放的记载,又提不出一个确切的定值。所有资料中唯一在试验报告最后结论部分(表九,最优“BC法”试验阶段的主要参数)莫名其妙的突然冒出三个污泥产量数据分别为0.13;0.55;1.00 KgMlss/Kgbod5;,其上,下误差竟然达到 660% 。其中和生产试验近似的一个数椐(即同样使用FeCl3)污泥产量高达我厂原有设计的一倍达1.00kgMlss/kgBod5(从我厂试验情况看,实际产量还高于此数),其中和污泥产量相关的“泥龄”,更是离奇到污水处理的基本理论都无法解释 ,负荷大的。泥龄长(第6阶段)负荷小的。泥龄短(第9阶段)整个儿颠了倒。(见建设部七五科技研究项目75-14-03城市污水简易经济高效处理技术研究报告表9-最佳” BC法”试验阶段的主要参数)

2, 完全失败的BC法中试。
如果说BC法小试阶段的研究限于试验条件各项数据不能充分采集的话,那么,接下来作为仅有几个合格的小试数据的“确认”和规模性生产试验前期准备的中试阶段,在其试验的111天内,出水竟然无一全面达标就不得不令人震惊了。而且,同样的在其所有记录中既无污泥排放记载又无污泥产量的数据。试问,在作为污水处理的基本数据都缺漏的情况之下,凭借这样的试验结果我们怎么能够看到“BC法”最优数据”操作和运行“提高经济效益”的成果?再者,没有一次以上的反复论证我们又怎么断定这些“最优数据”是确实存在的?
由上可见,“BC 法”提创人对“污泥增量”这个污水处理中成本控制的极其重要数据一而再的视而不见,根本不进行任何考虑和估量,只能说明这完全是一种人为的故意。然而污泥增加这个客观事实却不管“人”的主观承认与否始终左右着“BC法”的成败。我们观察整个“BC法”试验的全过程就可以非常清楚的看到,在“BC法”的试验期间,其所以失败的全部关键就是出水中SS的大量超标,而超标的原因毫无疑问就是试验中污泥增加显示的“威力“。
凭这样失败的数据而竟然能够通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的鉴定,岂不是一件咄咄怪事?

三,“BC法”生产试验的情况
(注:为了说明“BC法”污泥增加的问题,笔者文中采用的数据出自二个来源,一,是周克钊编制的“蛇口工业区污水处理厂BC法生产试验原始数据表”,这个数据表由于上面已经说明的原因和下面将要说明的情况,记载中出现了大量的遗漏,大量的数据矛盾以及大量的错误。因此,笔者对其数据的可信度并不于以认同,仅仅是为了分析“BC法”问题的症结而姑妄用之。其二,是蛇口污水厂的污泥出厂数据,这是一项多人,多部门,多单位操作的数据,有财务部门的原始单据在存(有日期,车号,吨位的记载),具有相当的可靠性。它的使用和对照可以帮助我们完全破解“BC法”的严重的污泥问题)

1, 蛇口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第一次生产试验情况,(1992/10.26-11993/1.19)
A,在此期内出水SS(含泥量)平均为78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SS<30MG/L)1.6倍。
B,试验开始后剩余污泥大量增加,其增加的数量已经达到了厂内污泥处理设施无法承受的程度,尽管当时厂内采取了一切措施包括加开污泥处理的班次,全厂的生产运行仍然几近崩溃。为此,不得不命令其试验停止。
C, 按照试验原始数据表内对排泥量的统计,投药试验期内平均排泥量为253M3 /天左右,(参看试验原始收据表 1992/10.26-11.20),接近“试验数据表”中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试验前平均排泥量125M3/天的2倍,(注,1,这个数据为周克钊提供,我们认为其并不可靠,2,该阶段原数据没有排泥浓度,只能按排泥量统计)。
D,从蛇口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外运的泥量考察,试验前污水厂平均出厂污泥
在10 -12车/月左右,“BC 法”开始后增加到平均70车/月以上,是试验前的5.8倍(据1993/3/11-1993/3/31统计为76车,1993/4/1- 1993/4/30为84车)。排除因化学污泥难脱和污泥量过大造成的浓缩困难,污泥含水率增高等因素,即使按出厂污泥中脱水污泥仅占1/3估计,平均也有24车/月左右,是蛇口污水厂平时外运泥量的1倍。
E, 投加化学药剂后的化学污泥难脱问题,
从试验观察,“BC法”的化学污泥难脱决不是个可以随意忽略的因素,它和
污泥增加同样对污泥处理的设备,设置(浓缩池,脱泥机械等),运行成本等重要经济因素休戚相关,是个非常重要的经济评估数据,而对此,“BC法”的研究人竟然从不于以提及。

2, 第二次试验(1992/12.21-1993/02.19), 该试验后期为保证春节安全,投药
口改到曝气池出口处,药剂作用相对减弱,同时,蛇口污水厂为了试验进行,在第一次试验停止期内,进一步加大了污泥处理的强度,消化了部分第一次试验后系统中留存的污泥。
A, 在此期内出水SS平均为54.6MG/L,仍然超过国家排放标准(SS<30MG/L)0.82倍。
B, 按照试验原始数据表内对排泥量的统计,投药试验期内平均排泥量为
382.7M3/天,是第一次试验中试验前125M3/天的3.06倍(注,原数据没有排泥浓度,只按排泥量统计)

3,向海排泥的第三次试验(1993/05/24-1993/09/28)。
A, 向海排污,弄虚作假。
在上述二次试验情况下,“BC法”生产试验显然已告完全失败。事实一再
证明,由于”BC法”大量增加的污泥导致污水处理出水的SS指标根本不可能合格,因此,为了想方设法达到出水SS合格,试验人采取了向海排泥的方法从而减少了系统内的污泥存量使得出水SS达到合格,在“表象”上使试验获得成功。一九九五年十一月,“BC法”又一次通过了鉴定。

B, 第三次试验BC法的污泥增加量
根据试验原始数据表统计,仅在开始投药阶段1993/5/24—1993/6/08)(没有
实行高负荷试验,减少曝气池,但已经开始了污泥排海)),其平均干泥产量已达到1067kg/d,,这个数据比试验前的平均401Kkg/d增加了 666kg/d 。这样,“BC法”仅投药后的污泥增加量按我厂设计要求一沉污泥/二沉污泥=1;1计算,(见“交通部水规院蛇口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规划说明) 666kg/d(401kg/d+401kg/d)=0.83,剩余污泥增加de 的量是原出厂污泥产量的0.8337倍,即BC法比原来的出厂污泥增加了84%,

四, BC法生产试验的结论。
1, 在上述二次试验中,“BC法”产生的大量污泥,在蛇口污水处理厂原有设计设
备下根本无法处理。由于污泥不能正常处理,致使处理出水根本就不可能合格。

2, 事实证明,按照“原始数据表“记载的排放污泥量,BC法试验后为试验前生
物处理排放污泥的2-3.倍,增加了1-2倍。按蛇口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要求计算,(交通部水规院蛇口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规划说明)“BC法”试验后总的污泥增加量为试验前总污泥量的50%—100%,即0.5—1.0倍,考虑第一,二,次试验数据不全,按第三次试验(所谓正式试验)计算,仅开始投药后污泥增加量就已经为试验前蛇口污水厂污泥产量的1.84倍,比试验前生物处理的污泥总量增加了84%,接近1倍。如果考虑高速曝气因素(污泥氧化大量减少,以及由于污泥排海造成的数据严重失真)其污泥增加完全在1倍以上,甚至可以更多。
按照蛇口污水厂出厂污泥统计,“BC法”试验后的出厂污泥为试验前生物处理出厂污泥的6倍,考虑化学污泥难以脱水的特性(作为经济评估因素也完全应该计算在内)如果按脱水污泥占出厂污泥1/2计算为3.16倍。按脱水污泥占出厂污泥1/3计算为2.11倍。比试验前生物处理出厂污泥增加2.16—1.11倍。

3,“BC法”上述数据完全否定了“BC 法”提出人在对”BC法”提出质疑后作出的所谓污泥增加10%的计算值(见建设部科技司1997年九月22日的回函),

4, 实践证明,在高速曝气下,即使“BC法”可以减少部分曝气时间,有限的提高了经济效益,(工程造价及运行费用与常规生物处理相比节约10%—20%)但是因为“BC法”污泥增加(还有试验人从未提及的化学污泥难脱问题)而由此需要增加的污泥处理设施,设备,人工,运行费用等则必须比原生物处理同步扩大一倍或一倍以上。考虑污泥处理的成本在污水处理的总成本中占35%以上(35%-50%,)“BC 法”所谓的提高经济效益已经被大幅度的污泥增加所抵消以至成为负效益,不仅不能提高经济效益反而要增加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25%—30%,(尚未计算药剂成本)因此,“BC法”所谓的经济性应该否定。

5,经验教训。
在化学—生物污水处理法的研究中,BC法的试验说明,“污泥增加和化学污泥的难脱问题”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
五, 补遗。
在本文收稿后,又看到了周克钊先生的“生物/化学(BC)法处理城市污水研究”( 以下简称“研究”,中国给排水2000/10月),纵观文章全篇,虽然谈不上有什么新意,但其中的“ 污泥产量”一节却是作者颇具匠心的补充,值得引起注意。
文章说:“BC法高负荷试验期间,根据实测数据(并考虑到试验前后的MLSS变化),平均排放剩余污泥800 kg/d,去除BOD5为831 kg/d。由此可以算出污泥产量为0.96 kgMLSS/kgBOD5,是普通曝气法污泥产量0.4~0.6 kgMLSS/kgBOD5的2.4~1.6倍。似乎BC法污泥产量比普通曝气法多得多,其实并非如此,增加的仅仅是剩余污泥,而量大得多的初沉污泥并未增加。
根据前述数据,BC法剩余污泥比普通曝气法多465~299 kg/d。但是,当时排放初沉污泥1 963 kg/d,加上剩余污泥800 kg/d,总共2 763 kg/d,所以增加的剩余污泥仅占总污泥量的17%~11%,增加量并不明显。
BC法生产性试验结束一年多以后,污水厂每天的排泥量一直与试验期间相似,并未显著减少,再次证实BC法当时增加的污泥量的确并不明显”。
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
1, 这里“研究”中的“BC法试验期间”,准确的说,只能是蛇口污水厂的第三次试验,而且是其中的投药阶段。(前二次试验根本没有排泥浓度的记录,其后又进行了污泥排海,数据失真。)根据试验原始表1993/05/24—1993/06/08,在BC法开始投药阶段其平均排放剩余污泥已经达到平均 1067kg/d,比试验开始前(13天)的平均排放量401kg./d增加了666kg/d,去除BOD5为1218 kg/d。由此可以算出污泥增加量为0.88 kgMLSS/kgBOD5,理论上是普通曝气法污泥产量0.4~0.6 kgMLSS/kgBOD5的2.2~1.5倍。实测数据是试验前普通曝气法污泥产量的2.7倍,当时,由于这样大的污泥增量蛇口污水厂的设施根本无法处理,系统已经处于崩溃状态。于是,为了满足出水SS的合格,试验人贸然进行了污泥排海,以至造成排放污泥数据的严重失真,所以,实际上使用高速曝气后(削减曝气池)的污泥产量,显然要比“研究”中的,“平均排放剩余污泥800 kg/d”大得多。
2, 试验期间初沉污泥到底有多少?这是BC法污泥是否增加的一个关键数据,我们分别从下列几个数据来考察一下
A, 根据蛇口污水厂的设计要求分析:
一沉池沉淀污泥干重为800*0.2*24*40%=1535公斤/日=1.535吨/日
活性污泥增长率为每去除一公斤BOD5生成0.5公斤污泥
曝气池进水为BOD5=160毫克/升800*0.16*24*0.5/1000=1.535吨/日
由此,根据蛇口污水厂的设计,一沉污泥和二沉污泥产量的比例大致为1:1 左右(详见本文附录) 所以,上述投药阶段内一沉污泥平均为401kg/d左右。
B, 根据原始数据表(1993/05/24-1993/06/08)的数据,上述投药阶段内一沉污泥的产量平均为557kg/d,(见下表)排放污泥平均为 1067 kg/d,试验前排放污泥平均为401kg/d.。试验前总的污泥量为平均958kg/d,试验后平均污泥增加为(1067-401)/(401+ 557)=0.70 ,试验后比试验前总的污泥增加了70%

表1 BC法试验(1993/05/24-1993/06/08)期内初沉污泥产量
万吨/d SS SS SS SS KG/d
日期 流量 总口进水 初沉进水 处理量 处理率 一沉干泥
524 1.31 300 155 145 0.48
525 1.27 135 131 4 0.03
526 1.22 150 123 27 0.18
527 1.12
528 1.07 288 126 162 0.56
529 1.07 112 67 45 0.40
530 0.97
531 1.25 205 138 67 0.33
601 0.97 188 113 75 0.40
602 1.03 194 115 79 0.41
603 1.35 148 97 51 0.34
604 1.35 157 128 29 0.18
605 1.17 99 125 -26 -0.26
606 1.01 176 150 26 0.15
607 1.10 159 140 19 0.12
608 1.42 94 121 -27 -0.29
总计 18.68 2405 1729 676 0.28
平均 1.17 171.78 123.5 48.28 0.28
干泥 11700 * 0.17 * 0.28 557KG
注:表内数据采自试验原始数据表 (1993/05/24-1993/06/08)
为和排放污泥计量一致,数据统一采用铭牌流量。
因此,根据上述数据的分析和比较,试验期内初沉污泥(考虑数据误差)应该在401—557(KG)左右 。“研究”中提出 当时排放初沉污泥为1 963 kg/d”,显然失实,BC法的试验难道还能够打破蛇口污水处理厂的原始设计?
4,研究中所谓1963kg/d初沉污泥的探析。
A,“研究”中提出的初沉污泥1963kg/d究竟如何得来的?为了清楚的探索这个初沉污泥的量,我们再次引入下表进行解析
表2 BC法生产性试验统计数据表(汇总表)93/05/04—93/09/26

试验后 SS BOD
日期 总进 初沉 二沉 初处 二 处 总 初 二 初 二 初S+B 二S+B
524/608 172 167 20 5 147 109 81 7 28 74
609/801 203 115 18 88 97 144 83 10 61 73
802/905 225 103 15 122 88 169 71 18 98 53
906/919 203 107 17 96 90 105 65 13 40 52
920/926 173 95 17 78 78 162 83 12 79 71
总量 976 587 87 389 500 689 383 60 306 323 695 676
平均 195 117.4 17 78 100 137.8 76.6 12 61.2 64.6
泥量 912 1170 714 760.5 1626 1931
注一,上述表内数据的准确性由于以上所述原因,本文无法加以考虑,原文照录。
注二,其中进水流量统一按表1,11700方/d 计算。
在上表内,如果一沉污泥按SS计算,试验期处理量为 平均912KG/d ,二沉污泥按BOD计算为平均760KG/d ,与“研究”中的1963KG/d,差之远矣。即使按SS+BOD的处理量来看,一沉为1926KG/d,而二沉为1931kg/d, 其一沉,二沉的处理量基本是1:1左右。所以所谓一沉初沉污泥量要大得多,有1963kg/d 等等,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根本就不存在。
根据我们在BC法的多种数据中探析,“研究”中最为可能的计算是把进水量和总进水的SS的积当作了初沉的污泥量,按表1中计算为1989kg/d,和“研究”中的1963kg/d基本符合,如果这样,岂不是把进水中的SS全部当作初沉池处理的污泥量,是不是太过于荒唐?

5,关于“BC法生产性试验结束一年多以后,污水厂每天的排泥量一直与试验期间相似,并未显著减少, 再次证实BC法当时增加的污泥量的确并不明显:”:?
根据蛇口污水厂污泥外运量统计,BC法试验前为平均8—12车/月左右(每车载重五吨),第三次试验前的3月4月分别为76车,80车,到试验开始的5月及以后的6,7,8,9,月,在BC法试验负荷逐步加大,曝气时间逐步减少,西南院原始试验数据中投药前后(BC开始前后)排泥量从45M3/D逐步增加到 180M3/D(增加四倍)的情况下,运泥量却反而递减为40,30,29,24,13,(车/月),这其中的原因不是污泥排海,难道还能有什么其它解释?因此,如果说BC法生产性试验结束一年多以后,污水厂每月的排泥量仍然和13车相似的话(第三次试验结束时)那么这个数据不正是恰恰说明了BC 法导致了污泥的大量增加?

本文引用文件列表:
1,建设部七五科技研究项目编号75-14-03城市污水简易,高效,经济处理技 术
研究报告
2, 国内外城市污水处理水平”(中国市政工程科学技术情报网1985年)
3, 蛇口工业区BC法生产试验初步计划(周克钊)
4, 蛇口工业区污水处理厂BC 法生产性试验统计数据表,原始数据表(周克钊)
5,蛇口工业区污水处理厂BC 法生产性试验原始数据表(周克钊)
6,蛇口工业区污水处理厂BC 法生产性试验总结(周克钊)
7,建设部科技司1997年九月22日关于BC法问题的回函。
8,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1994年10月26日国家科委第19号令发
9,.蛇口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高负荷活性污泥处理技术(BC法)生产性试验初步
计划。
10,“国内外城市污水处理水平”—中国市政工程科学技术情报网1985年,
11,“上海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途径探讨”—中国给水排水2000年5月
12, 交通部水规院蛇口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规划说明
13, 93/03/11—93/9/30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清洁公司运输任务单

附录一,交通部水规院蛇口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规划说明(摘录)
(二)设计要求:污水处理厂每日处理2万吨污水,平均处理800吨/时,设计采用两级处理,处理效果规定如下:
原水水质 SS=200毫克/升 BOD5=200毫克/升
一次沉淀的去除率
SS为40% 出水SS=120毫克/升
BOD5为20% 出水BOD5=160毫克/升
生物处理的去除率
BOD5为80% 出水BOD5=16毫克/升
耗气量按100%计算,活性污泥增长率0.5公斤/公斤BOD5

(三)工艺流程:
8,污泥处理
初沉池沉淀污泥干重800*0.2*24*40%=1535公斤/日=1.535吨/日
活性污泥增长率为每去除一公斤BOD5生成0.5公斤污泥
曝气池进水为BOD5=160毫克/升
800*0.16*24*0.5/1000=1.535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