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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联盟:政府和民间组织合作应对环境问题

日期:2006-01-22 11:02:54  点击:  上传者:sunkille  来源:中国环境工程技术中心

中国政府正在谋求和民间组织的进一步合作,共同应对环境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主管的中华环保联合会在2005年4月2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马占成摄

    2005年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叫停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30个“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大型建设项目,一时舆论惊呼“环保风暴”刮起。

    三天后,56家环保组织通过20多家主流媒体陆续刊登了一封联名声援信,对此次环保总局的查处行动“深为赞同”,并表示愿意成为政府“更紧密的合作伙伴”。

    与此呼应,国家环保总局也对民间环保组织也表现出了脉脉温情。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牟广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环保总局非常感谢民间组织的道义支持。此前,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更多次热情地把民间环保组织称为“同盟军”。

    一年多来,中国的许多非政府组织(NGO)和相应的国家政府机构的关系越来越亲密。

    政府与NGO组织合作深度日益加大的另一个标志是,由国家环保总局主管的中华环保联合会在2005年4月2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在它长达200多人的理事名单中,除了113位部局级领导,还有梁从诫、廖晓义、汪永晨等30多位民间环保组织负责人的名字,梁从诫更是与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谢振华一起并列为副主席。

    “新成立的中华环保联合会将团结政府,社会,公众的力量,监督政府的环保工作,帮助我们国家实现环保目标,”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曾晓东介绍说。

    联合战线的胜利

怒江大坝工程在环保部门跟民间环保组织的合力反对下终于被叫停,怒江区域的原始生态得以保存。蔺以光摄

    在2003年的“怒江保卫战”中,中国绿色NGO第一次找到了政府内部的志同道合者。

    2003年8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会议,批准一项在怒江中下游修建水坝的工程。出席会议的一位环保总局官员坚决拒绝在会议报告上签,因为该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估,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估法》。而此时,距《环评法》当年9月1日正式生效还有5天时间。

    在环保总局的行动鼓舞下,绿色家园志愿者协会,自然之友等一些经常批评地方政府只顾经济利益而不管环境恶化的民间环保组织也开始投入到保卫怒江的战役中来。这些组织大量通过媒体和网络,开展讲座、论坛等形式,积极向公众宣传怒江大坝的情况,取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时过去常常各自为战的环保NGO的联合也得到了加强。2003年11月,“第三届中美环境论坛”在北京召开,200多位活跃在全国的环保NGO代表参加,会议议题最后在“绿家园志愿者”等组织的扭转下,也转向了讨论如何保护中国最后的生态江--怒江。

    拯救怒江的行动甚至取得了广泛的国际关注。2003年11月底泰国举行的反坝会议上,参会的“绿家园志愿者”、“自然之友”等中国民间环保组织为宣传保护怒江积极奔走游说,最终60多个国家的NGO以大会的名义联合为保护怒江签名,此联合签名最后递交给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此专门回信,称其“关注怒江”。

    与此同时,国家环保总局也在北京和昆明召开了一系列怒江流域生态调研和专家论证会,以云南本地专家为主的支持派和以北京专家为主的反对派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较量。在NGO组织发起的带来巨大社会反响的活动支持下,建设派和反对派的天平不再呈现一边倒的局面。

    事件在2004年2月,双方陷入僵局之时出现了转机。温家宝总理对国家发改委上报国务院的《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亲笔批示:“对这类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且有环保方面不同意见的大型水电工程,应慎重研究,科学决策。”

    最终怒江大坝计划暂时停止了,怒江的原始生态环境得以全身而保。

    环保组织影响与日俱增

    “怒江保卫战是中国环保NGO发展的重要转折点。NGO组织的意见影响了政府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清华大学NGO研究中心的王名教授说,此前的中国民间环保组织活动多局限在号召植树,保护野生动物等环境教育边缘领域,而反对怒江建坝属于公共行动,是一次影响力的升级。

    “地球村”负责人廖晓义认为,从始至终,“他们也没想过不与政府部门合作”。据她介绍,“地球村”自1996成立至今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支持,而合作的对象则广泛的包括环保、林业、民政、奥组委,甚至铁路、旅游等部门。合作让廖晓义越来越认识到,项目的推进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支持或认可。

    中国的环保组织的发展历程还很短暂,现在比较有影响的“自然之友”、“地球村”和“绿家园志愿者”分别成立于1994、1995和1996年。诞生之初,NGO组织就遭遇了注册难、资金少等困难,发展一直缓慢。

    但2000年后,随着政府的逐渐支持和NGO自身的努力,民间组织成长迅速。2001年11月,在京召开的中美民间环境组织合作论坛发布消息:中国环境NGO已超过2000个,参与者数百万人。最大的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会员人数目前已经超过了10万。

    民间环保组织通过广泛联络媒体以及NGO之间的相互合作,力量不断壮大,社会影响力也日益增强。环保NGO组织的负责人梁从诫、廖晓义等,还被北京奥组委聘为环保顾问。近年来绿色NGO也参与了重大的环境事件,像北京昆玉河改造、动物园搬迁等项目。

    来自政府态度的改变

    对NGO态度的改变,另一个关键因素是政府环保部门自身希望发出大声音的需要。长期以来,环保部门在政府内部处于弱势地位,面对各地政府发展经济的重大项目,环保部门根本无力发出反对的声音。很多人把环保总局当成摆设,对于环保总局的尴尬角色,总局副局长潘岳曾如此表示。

    环保总局显然需要更多的合法权力。但是自从《环评法》颁布以来,国家发改委的环境司和环保总局在环评的审批权界定上并不十分明确。环评风暴以前,发改委在项目审批的话语权远远超过环保总局。

    在这种情况下,寻求“同盟军”成了环保总局自然的选择。“建设项目数量庞大,仅靠政府去监管显然力不从心。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同盟军的作用,依靠媒体,专家,公众,全国人大,绿色民间组织等群体的力量,”潘岳介绍说。

    民间环保组织这时成为了环保总局最得力的帮手。通过一系列处理公共环境事件的磨合,环保总局日益发现NGO在从下而上的社会动员、媒体造势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而这些正好是政府部门触角伸不到或者不方便参与的领域。到了怒江事件,双方的分工合作已达成某种默契。

    “这么细的工作政府很难照顾。只有NGO,可以把环保理念输送到社会每一根毛细血管的末梢。”“绿家园志愿者”的负责人汪永晨说。例如,“绿家园志愿者”组织有一个小会员,从3岁起参加活动,今年11岁了,坚决不用一次性杯子。

    为了寻求一个更广阔的合作,在中联部等的协助下,中华环保联合会在2005年8月开始了首次全国范围内的NGO大普查,以摸清中国环保NGO的发展现状,促进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有限的合作

    “现阶段,政府和NGO更多还是依赖于各自的领导人之间的个人关系,合作并没有形成制度化,”王名教授说。

    在国外一些国家,政府跟环保组织经常密切地进行合作。“像在美国,环保局要钱,经常需要民间组织去国会吆喝,而一旦环保部门拿到钱,又会给民间组织去做具体项目。他们之间又合作又监督,简直相互依存,” 廖晓义介绍说。

    另一方面,据廖晓义介绍,国外政府环保部门与NGO组织之间,人员也常常相互流动,“有的人在民间组织比较活跃,就有机会到政府部门任职;也有人在政府部门工作一段时间后,又带着他们政府的经验到民间组织来工作。”

    目前,中国的NGO与政府的合作领域还相当有限。据王名介绍,国外成熟的NGO专业性都很强,在人权、环保等领域,联合国很多重要的公约、草案都出自NGO之手。

    “政府支持我们做的,还主要集中在公民教育和一些具体的环保项目,但我们还有很多不能做的领域,没有承担起NGO的监督政府的职能。”廖晓义说。 (记者 景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