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05-03-14
标讯内容:
市镇政府采购中心受市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的管膜式微孔曝气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
2、招标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厂管膜式微孔曝气器的采购
a) 建设单位:市水务有限公司
b) 资金来源:集体资金,资金已落实
c) 本次招标设备的需求清单及技术参数如下:
管膜式微孔曝气器:标准通气量8m3/h,长度1000mm,数量为3968套,材质采用进口设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的法人资格;
b)投标人可以为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
c)设备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①、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能力;
④、制造商必须具有10年以上的该种设备制造资历,且要求此产品在规模不小于5万m3/日污水处理工程中运行使用过,并有2家以上用户证明文件。
d) 设备代理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能力;
③、需提供的制造商必须具有10年以上的该种设备制造资历,且要求此产品在规模不小于5万m3/日污水处理工程中运行使用过,并有2家以上用户证明文件。
e) 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及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f) 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及建设系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而禁止在本市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g) 未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资料按如下时间、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05年3月4日~2005年3月1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3月17日下午16:00
7、报名资料要求:
a)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后退还)和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复印件;
b) 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名及加盖公章);
c) 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
d) 设备制造商的资格资质需提供的材料有:
①、证书复印件(针对本次采购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及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②、企业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③、设备使用的业绩证明;
④、近二年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盖章。
e) 设备代理商需提供的材料有:
①、代理资格证书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及代理该产品的协议书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
②、同时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设备使用的业绩等证明文件;
③、企业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近二年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
⑤、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及其来源(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盖章。
f)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受理其报名资料:
①、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规定的内容提交,或提交的资料不全的;
②、报名资料未按要求签名和盖章的;
③、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虚报业绩证明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④、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虚报近二年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证明材料的;
⑤、设备代理商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不能满足中标后支付履约保函金额的;
⑥、法律及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受理的情形。
联系人:杨 杰
电话:010-62245644 62231982 传真:010-62238947